全市校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
593 2025-05-12 13:17
执法人员在学校检查采购食品的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。资料图片
同时,学校食堂应配备1名以上食品安全员,食品安全员应当由学校负责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员担任;对于食堂承包经营或者被委托经营的,除学校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外,承包单位或者被委托单位还应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,形成“双食品安全员”制度,再添一把“安全锁”。
各区市场监管局将食品安全知识考评和监督检查有机结合,在对学校食堂监督检查时,随机抽查考核食品安全总监、食品安全员、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。抽查考核结果当场反馈学校负责人。
对抽查考核不合格、不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,要督促学校立即采取整改措施,并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。要加强对学校食堂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,从严查处违法行为,发挥以案警示的作用。对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或者未按规定配备、培训、考核食品安全总监,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或者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学校食堂,依法处置。
据悉,此次,上海范围内推进全市学校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,将进一步使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、属地责任、主管责任、监管责任有效串联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吃得健康、吃得放心。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也将会同教育部门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,加大对学校食堂的培训指导力度,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,校园食品安全得到守护。
责任编辑:李佳榕